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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
如何加强专利代理中介组织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
发布时间:2024-04-1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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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我国的专利代理管理目前采取的是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在专利代理行业的行政监管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两级行政分工负责、协调运作,以专利代理人的资质审批和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的行政监管工作。在专利代理行业自律方面,主要是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遵守《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增加专利代理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明确行业内部行为准则,开展业务培训,建立诚信信息平台等。

  在申请设立及年检中弄虚作假。由于我国执业专利代理人总数相对较少,特别是在一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专利代理人数量更少,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大,个别代理机构在申请设立及年检过程中存在隐瞒从业人员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惩戒委员会作出的3件惩戒决定,惩戒对象均是存在上述问题的代理机构。

  诱导或帮助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个别专利代理机构为业务创收和增加代理数量,寻找专利申请资助政策操作办法的漏洞,诱导或帮助委托人提交了大量的非正常申请。据统计,仅2011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核查,就发现10家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提交的非正常申请数量较大、情节比较严重的问题。

  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一些代理机构,特别是个别成立时间不长、名气不大、业内认知度不高的代理机构,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招揽代理业务。主要表现形式有虚假宣传、随意承诺、贬损同行、压价竞争等。

  管理和服务水平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当前,一部分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与企事业、科研院所等市场主体的需求相比尚有差距,尤其是很少能为我国企业参与国外市场竞争提供综合性、深层次和高质量的代理服务。近年来,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投诉明显增多。

  妨碍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正常工作。伴随着知识产权诉讼标的及相关权益的不断增大,专利代理机构面临的非法利益诱惑也越来越大,个别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通过业务交流、投诉举报等机会,运用多种不正当手段妨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代理。专利代理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招揽客户,努力扩大代理数量的同时,部分专利代理人由于专业能力有限、接案数量过多等原因,存在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代理的问题。

  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在提供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专利代理人必然会了解和熟悉委托人一些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规定,专利代理人不能向他人泄露这些信息。个别代理人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或出于其他方面考虑,违规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相关保密信息,致委托人利益受损。

  违反规定自行接受委托或以其他形式私自开展代理业务。个别专利代理人或是因为私人关系,或是为谋取更大利益,违规自行接受委托或以其他形式私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此外,一些无资质人员以咨询等名义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上述两种情况也就是民间所谓的黑代理。

  出借资质和证件。一些专利代理人将专利代理资格证和执业证出借给代理机构,自身并不实际从事代理业务,只是每年收取一定的挂证费用,导致许多申请文书不是出自代理人之手,而是专利代理机构借其名义,雇用没有资质的人完成。

  代理能力和水平尚存不足。一些专利代理人在理解技术方案、撰写申请文件、答复审查意见、应诉、咨询等工作中,专业知识欠缺,业务水平不高,专利代理质量不能满足高端客户需求。

  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专利代理立法和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从酝酿到诞生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近些年,相比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法规制度的修订工作未能及时跟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滞后,甚至成为制约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行政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对专利代理行业开展行政监管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原因,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权限不清、手段不够、力度不足,导致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在执业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问题未能及时得到纠正。

  行业自律功能发挥尚不充分。调研显示,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自律工作都还处于探索阶段,除了行业自律方面的制度仍需完善外,行业服务标准、执业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均对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需要重点关注和完善。

  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没有详尽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更不要说健康积极的机构发展理念和规划,基本上属于随意管理、粗放管理,甚至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很多机构还是家庭作坊式经营。

  外部环境存在不利因素。目前专利代理行业的从业环境整体向好,但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足、社会公众对专利代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专利代理人社会地位和声誉不高。

  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一是推动《专利代理条例》等上位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厘清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关系,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明确有关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惩戒规则、处罚程序及处理方式。二是完善执业标准等配套制度。用完善的执业标准规范行业内的执业行为,用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帮助、督促行业提高执业质量。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指导行业、规范行业。

  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管理作用。一是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监管力量建设。进一步科学划分国家和地方监管权限,并且强化二者的行政监管建设,不仅要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日常管理,而且要加大对违规违纪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惩戒力度,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细化行业内各类扶持工作,在均衡各地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地位,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巨大的信息资源库为专利代理机构提供帮助。

  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诚信信息平台的威慑和宣传作用,并加强诚信成果运用。二是夯实行业自律组织基础。加强现有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并推动省级行业协会的建设,大范围宣传推广行业的先进经验。三是加强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服务指导标准。四是加强行业执业质量监管。通过建立专利代理机构评级机制和执业检查制度,探索执业保险制度,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来加强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五是推动行业党建工作,用党建引导行业更好地行使社会职能,进一步提升行业人员整体素质。

  进一步完善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专利代理人才短缺,人数较少,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是目前制约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需进一步完善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适当扩大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倾斜政策的执行范围,加大对报考人员的培训力度,壮大专利代理人队伍。

  进一步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完善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继续教育制度,用完善的政策保障行业教育。二是开发、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利用审查员、社会高校、成熟的专利代理机构等资源,开展行业教育。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多层次培训。立足于当地专利代理人的专业能力水平,结合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提高现有专利代理行业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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